被一些人形容為勞民傷財的產物

被一些人形容為勞民傷財的產物
舊貌變新顏

2013年10月28日 星期一

                      董健莉議員來信內容


                        以下是主席回信內容
回民選區議員董健莉小姐:

有關  城門河側及暉城閣對出遊樂場之休憩涼亭破損事宜
    
  有關接獲本苑住戶向閣下投訴,本私人屋苑美城苑暉城閣對出遊樂場之休憩涼亭破損一事,本法團甚為疑惑。因為 本苑設有管理處,更有法團在每星期六晚上8時30分接見業主,而最了解本苑實際情況除了本苑管理處和法團之外別無分店,業戶若真正想要得知投訴個中因由,區議員也只能代業戶向本法團反映,最終還是由法團去作出回應!除非業戶事前曾向管理處或法團提出過意見而不獲回覆,然後才向區議員投訴,這樣的程序是合理的,為何本苑有足夠渠道讓業主反映意見甚至投訴而不採用?竟跳過業主本人應有的權利與義務而行事,使人費解,過程"耐人尋味"!
  
  本苑己是28年老人屋苑,出現部份地方破損在所難免,作為負責本私人屋苑管理公共設施的法團,保障屋苑公共設施完善是應該的是責無旁貸的,本苑維修屋苑設施是會按照風險程度的 高、中、低 作出有序安排,總不能"一藍子"可以處理。
  
  私人屋苑維修費用是每名業主均須承擔的,不同公共屋邨如(美林邨),區議員要求維修改善大可時刻提出也不成問題,因為所有維修費用是本港納稅人共同負擔的,本私人屋苑在進行維修前必須考慮多種因素,在本苑維修保養行為上總不能與公共屋邨看齊。
  
  城門河側及暉城閣對出遊樂場之休憩涼亭已列入本苑大維修其中項目,本苑已向房協申請綜合維修支援計劃,並在2013年10月20日業主大會上通過進行大維修。

無論如何,對於民選區議員董健莉小姐對本苑的關注,本人表示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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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城苑業主立案法團
     主席: 鄧耀榮上
     201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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