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一些人形容為勞民傷財的產物

被一些人形容為勞民傷財的產物
舊貌變新顏

2015年12月22日 星期二

15年12月23日收到的投訴信


業主來信內容

致:美城苑業主立案法團

您好!我是美城苑的居民,從建苑開始,已住滿了三十年,一直喜歡在這居住,靜中帶旺,環境清幽,近年貴立案法團非常熱心,為本苑進行維修工程,為我們居民做一點事,本人心感謝意。同時,在不斷改革過程中,我有以下投訴,是非常不滿的投訴:

 1)最新美城苑增建圍欄,此舉讓我們居民感到自己住在動物園的同時,也阻礙我們出入,並且建設地點非常近樓宇,欄頂之頂部很鋒利,影響風水,相信立案法團各成員都是美城苑居民,你們也不想受此影響,我家樓下,貴城閣垃圾站的位置,建得非常近民居,本人堅決建議圍欄遠離民居,居民家裡見不到的地方。本人強烈希望你們從新設計,讓居民在此得以安居樂業。既然現在圍欄未建好,要完成維修工程急不在一時,何不現在立即改設計,從新安排,要在建好後,大家怒氣沖天,才解決問題?

(2)法團安置電視在電梯旁,經常播放開會爭吵片段,實在影響居民心情,變得思想負面,怒氣非常,希望你們日後所播放的片段都以正面內容為題材

3)收集垃圾方式改變後,明白可以減輕人力,同時請準時收集,不要只請居民帶垃圾到遠的一點地方,但收集垃圾時段仍在早上。

以上是本人居住在美城苑三十年,在最年給予貴立案法團的重要建議。貴立案法團頂力支持雨傘運動,要求民主,同時,也希望你們把這精神帶到本苑,聽取居民意見,為維修工程重新安排。

 

如欲聯絡本人,作進一步了解,歡迎致電XXXXXXXX
希望見到你們的積極改善行動
梁小姐

 

法團主席回信內容

謝謝閣下來郵,有關你以投訴作稱謂的電郵內容,在下認為稍為言重了,在下當會看成為你給予法團的意見更為合適。

現在有關你提出的3項意見,在下代表管理委員會一一回覆。在此之前,希望你諒解,我的回覆未必是閣下心中所想的答案,但不是表示我們不重視你的意見只是我們所要處理的事情,是要看全屋苑整體利益,不能只為了個別利益,當然個別利益我們是關注的但往往很多事情並不能做到兩全並美,我們會盡量平衡各方意見去考慮所作的每一個決定,因為每一種措施都不會迎合所有人,一定有人同意也有人反對,作為管理整個屋苑的法團考慮政策時,首要是想到公眾利益和法律上的容許,希望你能諒解!

               就著你的來郵回覆如下:

1/ 作為一個獨立私人屋苑興建圍欄非我苑首創,例如近似,大圍海福花園,大圍富嘉花園等,我們興建圍欄並非因為人有我有為出發點,而是一種實際的需要。本苑因為開放式,又因為是數個屋村的方便出入經過之處,因此很多非本苑人士上下班買餸、拖放狗大小便都進入本苑,因此 本苑無論在維修、保安、設施保養、保險等都大大增加了業主的資源負擔。因此我們才決定興建圍欄以便減輕上述負擔,那就是法團應該盡的責任,也是建築物管理條例上付予法團應守的義務。希望你不要視自已為動物被困的感覺,應視自己為身居一個與公共屋村不同的身份,是居住在一個獨立的私人屋苑,應該把居住條件提升與公共屋村的分別,你可知大多有條例的私人屋苑都是有圍欄或圍牆的。至於圍欄安設的位置,法團也不是心血來潮式的隨便擺放,而是經過多翻視、分析、和考慮各種因素下作出的,大維修工程是成立了一個工作小組來處理工作,不是一兩個人的腦袋思考出來的決定,而是集合多個腦汁下的結果,希望你相信整個工作小組的決定。

2/ 在電視上播放的被你形容為經常爭吵片段,在下甚為不解?難道你已有數年沒看過位於大堂播出的影片?因為近年來根本沒有被你形為爭的片播出,除了本法團接手之初時,因為有些有政黨背景人士掌控了本苑的管理權,認為我們搶奪他們地盤而作出重重吵鬧,我們公開讓業主看清事實,才把過程如實播出,由於近數年,該些人士已沒有再滋擾法團,因此再沒有被你形容為爭吵的片段播出的。在此我以法團管理委員會,資訊宣傳策略組主席身份回覆你,本組播放給業戶觀看的影片,首先以本苑內部發生的事作為主力,其次是社會熱門話題,再其次是一些常識公民教育等話題,不設立場,不為權貴政黨服務,也不會像鄰近地區一些政權一樣,只報喜不報憂,我們正反面話題都會播,這才是一個負責任的團隊。

3/ 我們當然希望在處理垃圾事情上做得更好,你只要看看最近我們在屋苑四周都掛上大形招聘清潔的橫額你就應該諒解,法團不是不關注清潔收集垃圾事,或者何時收集,垃放在那兒合適等問題。現在香港最難聘請的工種其中之一就是清潔工,由於人手嚴重不足才導至清潔水平不達標,這些浮在表面的問題,就算是盲看不到也會嗅到,但有什麼可以即時解決到的良方妙葯呢?真希望有高人指點!

我要清楚向你說明,法團並不是像你說的 頂力支持雨傘運動,法團沒有立場也不應有立場,我們播出的只不過是剪輯自一些新聞影像片段,不偏不倚如實播出不作評論的。我們要求民主確是事實,就如法團所作的任何政策措施,都是在民主商議下產生的結果。

民意是朝向大多數的才是我們所考慮,大家身份相同,你喜歡的或許我/他不喜歡,因此不能只為了迎合支持法團的人之意見而忽略其他大多數人的意見。

最後我想說的是,希望你相信法團內十多人的智慧所作的決定,重點是這十多人是歸納大多數業戶的聲音才作決定,一向所作所為獲多數業主認同才選出的團隊,這團隊如果有朝一日做了大多違背業主意願的事,自然不會再獲得支持,我們好肯定,我們不會做損人利已事,更不會做出一些損人又不利已的事,現在做的一切我們認定是利人利已合乎公眾利益的事,請你諒解!


                                        管理委員會主席

                                         鄧耀榮

                                                    

4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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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梁小姐把住戶的心聲都表達了!而且很委婉!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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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請問答覆投訴信的格式是怎樣?
    十萬火急的學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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