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函編號: MSC-L-2016-082
敬啟者:
有關 : 投訴 貴署員工拒絕清理本屋苑雜物事宜
我們是沙田大圍美田路美城苑的屋苑經理人。
管理處一向要求 貴署沙田區的部門的夾車到本屋苑,定時去清理大型家居垃圾。 近日年近歲晚,屋苑有比較多業戶棄置定居垃圾,所以,本處在上星期已每日致電本區的食環署有關部門,要求安排夾車到來。 可是,該部門每天只如錄音般不停的答: 「我會回覆,我遲少少會回覆……」,但卻沒有人回覆我們夾車安排時間,更從未有夾車到來。 終於,垃圾越積越多,蚊蟲滋生,不停的有業戶投訴此事, 有關部門卻愛理不理。
終於,在昨天有關部門回覆表示會安排兩部夾車到來。 之後,在下午有一部夾車來清理屋苑暉城閣地下的大型垃圾。 同時,有關職員更向本處承諾,表示除了原本安排的兩輛夾車之外,會在農曆新年前再安排多兩部夾車到來。
可是,到了今天下午,未有夾車到來。 之後我們聯絡有關人士,該部門員工竟推說那是屋苑內的泥頭,推絕安排車輛到來。 本人在電話內已向多番他解釋泥頭方面我們的承辦商已清走,希望他們夾走的全是家居垃圾。
終於,到了五時多,夾車來了,但來到的兩個員工竟不停推說那是「泥頭」,拒絕夾走,態度差劣,更當著本人面前即時和別人通電話,表示會即去他們那裡…….直到現在,仍有一大堆垃圾廢物棄置於屋苑內,嚴重影響屋苑環境衛生 (見附件)。
管理處對於 貴部門的處事手法十分之不滿,明顯是想推卸責任,而且員工惡劣。 因為 貴處之失職,嚴重影響屋苑環境衛生,引致蚊蟲滋生,尤其是近日傳染病有機會在港傳播的情況, 貴處的行為十分之令人難以接受。
現特致函 貴署,請 貴署遵守之前的承諾,明天安排3部夾車到來清理所有垃圾廢物。 如有任何查詢,請於辦公時間內致電2604
9094 與本處溫 小姐聯絡。
此 致
香港金鐘道66號
金鐘道政府合署44樓
食物環境衞生署總部
金鐘道政府合署44樓
食物環境衞生署總部
劉利群女士,太平紳士
柏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美城苑管理處
物業經理 劉偉華 謹啟
201年2月3日
副本送:美城苑業主立案法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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