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
美城苑大廈維修及翻新工程
《工程監察小組第12次會議紀錄》
日期: 2015年10月9日 (星期五)
時間: 晚上8時30分
地點: 美城苑逸城閣地下法團會址
主持: 潘樹榮法團副主席
出席: 黃高文法團秘書 鄭蓮冰法團司庫 葉建光法團委員 古玉霜法團委員 梁潔芳法團委員
柏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劉偉華
博德顧問公司: 王雪怡
健煒建築有限公司: 江振文 李卓明 林永德
會議由工程監察組主席潘樹榮 先生主持。
工程承辦商健煒江 先生匯報,貴城閣及逸城閣的後樓梯油漆工程仍在進行中,同時逸城閣開始進行走廊油底漆及更換防煙門工程。 暉城閣打鑿工程需要翻執 ; 更換走廊燈工程,逸城閣已完成,現正在貴城閣的進行。
顧問公司王 雪怡 小姐表示,在上星期已有同事到場兩次,檢驗了貴城閣及逸城閣的油漆,當中有地方未盡完善,需要承辦商再跟進。
區其雄先生提出,在上兩次會議當中,提出過承辦商打鑿工程完成後,出了報告以後,會由區先生檢查過後,認為妥當後才進行下一工序。
健煒江振文 先生即時反對,他說在上兩次會議時已反對,因為跟合約是承辦商完工後向顧問公司作匯報,由顧問公司去驗收。
健煒江振文 先生向在場各委員介紹,新安排的駐場監工 – 林永德 先生。
區其雄先生堅持,上兩次會議當中,顧問公司同意會出報告予法團,之後再約區先生去驗收,當驗收妥當後才進行下一工序。
但顧問公司即時提出反對,而劉志交 先生亦提出,在之前的會議當中,法團主席鄧 先生已多次表明,顧問公司上單時要提交相片報告,法團看過相片報告之後,認為符合合約要求才付款。
管理處劉偉華 先生補充,在9月25日 會議紀錄上,沒有關於承辦商及顧問公司同意區先生去檢收的內容。 再者,小組各成員要考慮,是否同意 / 指定某成員去檢驗工程進度。
經討論,小組成員原則上不反對區其雄先生去查視工程。 葉建光擔心,這會阻礙工程進度,亦有成員表示合約沒有列明此項。
健煒江振文 先生亦說,如果要小組代表檢收完才開展下一個工序
,一定使工程會使工程不能如其完成。 再者, 合約亦沒有列明要法團驗收才可以進行下一工序。
經商討後,同意承辦商完工後向顧問公司作匯報,由顧問公司去驗收。 如顧問公司認為工程妥當後可以進行下一工序。
同時,顧問公司應儘快提交相片報告予法團及監察小組成員參閱,一切以合約條款作實。
會議上,承辦商提交逸城閣地下大堂的計劃圖。 顧問公司表示,工程會在11月初開始,每座要兩個月左右完成。 當中會有一個半月,90%以上的大堂會完全圍封,有三部升降機會暫時關閉,同步
會進行升降機翻新工程。 工程由逸城閣開始,至暉城閣,最後至貴城閣,預計在明年1月尾完成。 顧問公司亦會在工程展開前,提交施工圖予各委員參閱。
另外,就新的地下大堂信箱,法團希望信箱蓋可以用拉釘固定。
晚上10:05PM,潘樹榮 先生宣佈會議完畢,下次會議在10月16日晚上8時30分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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