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城苑業主立案法團
第七屆管理委員會第四次會議記錄
日期:2015 年 1月29日(星期四)
時間:晚上八時三十分
地點:美城苑業主立案法團會址 ( 逸城閣地下 )
出席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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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耀榮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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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管理委員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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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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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樹榮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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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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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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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高文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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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管理委員會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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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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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蓮冰女士
陳潮盛先生
陳景文先生
古玉霜女士
賴潤霞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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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管理委員會司庫
第七屆管理委員會委員
第七屆管理委員會委員
第七屆管理委員會委員
第七屆管理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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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庫〉
〈委員〉
〈委員〉
〈委員〉
〈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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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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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管理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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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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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潔芳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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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管理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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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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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建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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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管理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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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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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邀出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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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曉樑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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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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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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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志凌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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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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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物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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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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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德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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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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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德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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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錫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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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利建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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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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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煒建築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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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席業主區其雄先生
議程:
1.
通過上次會議記錄
2.
接見大廈維修及翻新工程最低價兩間建築承辦商事宜
3.
管理公司報告事項
4.
商討及議決第一次大維修工程保固期跟進事宜
5.
商討及議決第二次大維修工程顧問服務及籌備工程事宜
6.
商討及議決財務審查小組提出之各項事宜
7.
商討及議決維修工程監察小組提出之各項事宜
8.
商討及議決環境衛生監察小組提出之各項事宜
9.
商討及議決保安事務監督小組提出之各項事宜
10. 商討及議決文娛康樂策劃小組提出之各項事宜
11. 商討及議決資訊宣傳策略小組提出之各項事宜
12. 商討及議決紀律檢察執行小組提出之各項事宜
13. 續議事項
14. 其他事項
會議內容:
1
接見大廈維修及翻新工程最低價兩間建築承辦商事宜
1.1
就美城苑大廈維修及翻新工程的招標工作已完成,而「香港房屋協會」於本年1月19日(星期一)晚上八時到美城苑, 在小型足球場舉行ㄧ個居民大會,向美城苑業主主講有關公用地方維修招標事項。
1.2
是次會議,有關工程承辦商回標當中兩間最低標的工程承辦商,獲邀出席是次管理委員會會議。
1.3
首先接見的工程承辦商為最低標的「祥利建築公司」,然後,接見第二低標的「健煒建築有限公司」。每間公司皆先簡介公司和對是項工程的理解和安排,並回應顧問公司「博德」、管理處及管理委員會的查詢。
1.4
在接見過程,該兩間工程承辦商所回應和承諾的內容,將需要兩間公司以書面確認,此確認內容將成為工程報價和合約的一部分,對工程承辦商具有法律約束力。
1.5
管理委員會認為,按照本苑現時的財政狀況,若果做大維修不用業主夾錢,只能在18間回標的建築公司中選擇最低標價的兩間的其中一間,房協也是以最低標的一間作為其參考及分析對象。經商議後,全體委員一致議決通過,要求最低標的兩間承辦商,除了要以書面確認顧問公司「博德」、管理處及管理委員會的查詢外,並需作出工程報價的調整。完成上述過程後,將會召開業主大會,把18間回標承辦商的標書提交大會,由出席業主以投票方式選擇。
1.6
顧問公司「博德」承諾將於本年2月6日草擬致該兩間承辦商的信件。
1.7
是次議程於晚上十時完結,顧問公司「博德」代表離席。
2 管理委員會議決通過在管理公司報告事項外,其他議程留侍下次會議再作討論。
3
通過上次會議記錄
出席委員一致議決通過上次會議記錄。
4 管理公司報告事項
4.1
法團於2014年10月之其他收入為港幣$4,411.60元,而在2014年11月之其他收入為港幣$6,813.50元。
4.2
逸城閣26樓某單位結欠2014年1月至10月管理費包括行政費及利息的個案,經律師行在土地註冊處對該單位權益進行押註契約(俗稱"釘契"),該單位已繳付所有欠繳管理費、行政費、利息及解契費。
4.3
暉城閣27樓某單位在露台僭建冷氣機的個案,該單位仍未清拆露台僭建的冷氣機且未繳交港幣$1,500元的律師信費用,管理處將會透過律師行向土地審裁署入稟。
4.4
暉城閣19樓某單位違反大廈公契在單位飼養狗隻,按程序向該單位發出律師信,雖然狗吠聲較為改善,但該單位仍有養狗,而投訴單位要求管理處作進一步跟進行動。是次會議上,經討論後,管理處需向投訴單位表示可按公契執行,惟需一視同人處理其他養狗個案。
4.5
美城苑常年法律顧問續聘「梁鄧蔡律師事務所」於2015年提供專業法律服務,而服務內容和年費仍維持不變,常年服務費為港幣$8,000元。
4.6
逸城閣天台的天線站特許權將於2015年2月28日屆滿,「數碼通」來函表示受市場環境影響,向法團建議下調特許權費,由港幣$25,000元下調至港幣$20,000元。是次會議上,經討論後,管理委員會不接受下調特許權費,並議決致函「數碼通」,由目前每月收取港幣$25,000元特許權費增加到每月港幣$28,000元。
4.7
就年檢後需維修消防項目,「新鴻江」已於本年11月28日完成工程,原報價維修為港幣$138,650元,扣減一項無需維修的工程,實際總維修費用為港幣$136,550元。美城苑已獲簽發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F.S.251)。
4.8
「永盛園藝及樹藝有限公司」樹藝師已於本年11月為美城苑約150棵樹木作詳細樹木風險評估,亦已提交修樹報告。預計修樹工程將會在本年3月份進行。
4.9
逸城閣37號升降機已由「迅達升降機(香港)有限公司」在2014年11月8日完成維修並恢復運作,工程包括更換所有升降機鋼纜,維修費為港幣$266,000元。公証行已回覆,法團需付墊底費為維修費之15%,即支付港幣$39,900。
4.10
美城苑三座大廈共十八部升降機的定期年檢已於2014年12月完成,並已獲機電工程署簽發有效的升降機准用證。
4.11
逸城閣38號升降機的行車主纜已更換,管理處已收回舊纜,稍後安排回收公司進行回收,以增加屋苑收入。
4.12
暉城閣已完成更換2號咸水上水泵,將於本年2月份更換1號咸水上水泵。
4.13
第七屆管理委員會的銀行戶口簽署樣式處理進度,「交通銀行」「恒生銀行」及「中國銀行」已完成;「花旗銀行」則仍待銀行處理中。
4.14
全苑清水沙井和污水沙井之通渠工程將盡量安排在農曆年前進行,否則需延至本年3月才進行。
4.15
現時清潔人手有10.5人,管理處會繼續每星期在東方日報刊登招聘廣告。
4.16
已訂購新清潔員工制服,新制服背面印有「美城苑清潔部」字句,將安排清潔員工在農曆新年開始穿著新制服。
4.17
美城苑清潔員工勞工保險合約將於2015年2月28日屆滿,管理處已通知保險公司「安盛保險」提供報價。
4.18
有關前清潔員工劉永華連續四天病假個案,保險公司已向法團賠償已付該員工病假工資港幣$874.67元。
4.19
有關清潔員工李東英工傷個案,已向勞工處和保險公司呈報,有待勞工處判傷及保險公司跟進;該員工已於2014年12月1日恢復上班。
4.20
有關清潔員工潘焯生工傷個案(2014年12月15日發生),已向勞工處和保險公司呈報,有待勞工處判傷及保險公司跟進;潘焯生仍在放取工傷病假。
4.21
管理處收到沙田區議會通知,美城苑榮獲“第十三屆沙田區優質大廈管理比賽”居者有其屋組優異獎。
4.22
法團在農曆年前印備了一套五款賀年揮春,將安排在本年2月9日開始免費供單位業户索取。
4.23
「財神到 賀新年」派送朱古力金幣利是之賀年活動將於大年初二(2月20日)上午舉行。
4.24
暉城閣33樓某單位業主區先生在是項議程列席,法團主席邀請區先生參與第二次大維修工程小組;區先生查詢處理其單位執修進展和三座大廈外牆部分冷氣機集水喉管喉碼與牆身未有抆口的跟進進展。法團主席表示,日前,管理處已致函要求顧問公司「李兆民建築師有限公司」和工程承辦商「金輝營造」安排維修餘下個案,及處理有關單位外牆的喉碼與牆身之間的孔隙並未抆口的事項。
會議於晚上10時55分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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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sing43.blogspot.com
法團郵箱 maysing43@yahoo.com.hk
法團傳真號碼:
2164 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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