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城苑業主立案法團
第七屆管理委員會第三次會議記錄
日期:2014年10月31日(星期五)
時間:晚上八時三十分
地點:美城苑業主立案法團會址 ( 逸城閣地下 )
出席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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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耀榮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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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管理委員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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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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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樹榮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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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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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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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高文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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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管理委員會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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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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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蓮冰女士
陳潮盛先生
陳景文先生
古玉霜女士
賴潤霞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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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管理委員會司庫
第七屆管理委員會委員
第七屆管理委員會委員
第七屆管理委員會委員
第七屆管理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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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庫〉
〈委員〉
〈委員〉
〈委員〉
〈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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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邀出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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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曉樑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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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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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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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志凌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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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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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物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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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兆基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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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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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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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席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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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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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管理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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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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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潔芳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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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管理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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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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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建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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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管理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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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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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席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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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其雄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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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程:
(1)
通過上次會議記錄
(2)
商討及議決第一次大維修工程保固期跟進事宜
(3)
商討及議決第二次大維修工程顧問服務及籌備工程事宜
(4)
商討及議決消防年檢後需維修工程事宜
(5)
商討及議決全苑修樹服務事宜
(6)
商討及議決升降機維修工程事宜
(7)
商討及議決園藝服務合約事宜
(8)
商討及議決供水系統保養服務合約事宜
(9)
商討及議決財務審查小組提出之各項事宜
(10) 商討及議決維修工程監察小組提出之各項事宜
(11) 商討及議決環境衛生監察小組提出之各項事宜
(12) 商討及議決保安事務監督小組提出之各項事宜
(13) 商討及議決文娛康樂策劃小組提出之各項事宜
(14) 商討及議決資訊宣傳策略小組提出之各項事宜
(15) 商討及議決紀律檢察執行小組提出之各項事宜
(16) 管理公司報告事項
(17) 續議事項
(18) 其他事項
會議內容:
(一) 是次會議由秘書黃高文先生主持。
1
通過上次會議記錄
出席委員一致議決通過上次會議記錄。
2
商討及議決第一次大維修工程保固期跟進事宜
2.1 管理處報告,就跟進第一次大維修保固期需執修個案,工程承辦商「金輝營造」仍在處理中。管理處表示會繼續跟進。
2.2 暉城閣33樓某單位業主區先生在列席是次會議上,查詢其單位執修進展和三座大廈外牆部分冷氣機集水喉管喉碼與牆身未有抆口的跟進情況,並要求有書面回覆;區先生表達不願意工程人員進入其單位以維修外牆。管理處回應,曾於2014年7月書面相約到訪區先生的單位,顧問公司「李兆民建築師有限公司」和工程承辦商「金輝營造」已在到訪日視察其單位所申報的需執修項目;之後,「金輝營造」曾於本年9月書面向該業户查詢可供維修的日期。管理處指「金輝營造」承諾將會書面回覆有關維修的細節及步驟,當管理處稍後收到後,便會把有關內容書面通知該業户。
2.3 管理委員會已悉個案的跟進進展,在會議上,管委會指示管理處去信通知顧問公司「李兆民建築師有限公司」需於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工程執修和保固期內已申報的需執修項目。至於有部分單位未能配合維修,管理處需去信通知有關單位合作。
3
商討及議決第二次大維修工程顧問服務及籌備工程事宜
3.1 管理處報告,法團已在本年10月9日致函香港房屋協會申請延長八個月(即延至2015年6月)完成簽定工程合約以聘請工程承辦商。就大廈維修及翻新工程招標,管理處已在本年9月25日至9月30日派發標書,共22間承辦商已索取工程招標書。
3.2
管理處已在本年10月3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安排承辦商到美城苑實地視察以了解相關工程的要求。視察當天,共有18間承辦商出席,1間承辦商書面回覆未能出席,而有5間未有出席。是項工程的截標日期為本年10月15日下午六時;在開標前,香港房屋協會將會安排一個有關大廈公用地方維修建議簡介會,該簡介會預計在本年十一月中舉行。
3.3 顧問公司「博德」提交發票,收取第二階段的服務費用港幣$18,000元,該費用為百分之二十的總服務費。管理處表示,由於第二階段的服務包括制訂招標書及開標後之標書分析,暫毋須付費。
4 商討及議決消防年檢後需維修工程事宜
4.1 管理處報告,在本年8月份完成了消防年檢,就年檢後需維修項目包括B座消防上水系統控制線、更換消防警鐘、消防喉轆、消防喉管、消防滅火筒等,管理處已邀請了6間公司報價及其後查詢價格下調後,當中, 「東源工程」的報價為港幣$178,020元、「 環球消防」的報價為港幣$190,120元、「快達消防」的報價為港幣$235,900元、「宏泰消防」的報價為港幣$138,890元、「飛達防火」的報價為港幣$220,000元、而「新鴻江」報價港幣$138,650元為最低。
4.2 經討論後,管理委員會議決通過接納「新鴻江」報價港幣$138,650元以進行消防年檢後需維修工程。
5. 商討及議決全苑修樹服務事宜
5.1 美城苑公眾地方廣闊且樹木眾多,為保障行人及居民安全,管理處建議進行一次全苑修樹。管理處向12間承辦商邀請報價,有4間承辦商回標,「永盛園藝及樹藝有限公司」報價為港幣$98,000元、 「碧瑤園藝工程有限公司」報價為港幣$199,000元 、「東陽綠化有限公司」報價為港幣$180,000元、「永青花園有限公司」報價為港幣$350,000元。
5.2 管理處表示,「永盛園藝及樹藝有限公司」報價為最低,工作內容除包括由樹藝師為美城苑約150棵樹木作詳細樹木風險評估,而在為樹木進行詳細檢查後,若有樹木是一棵結構及健康有嚴重問題的樹木,是不適宜保留,樹藝師可按指示為該棵樹木提交樹木風險評估報告 (表格2),有關每份表格2的評估報告費用約港幣$2,000至$2,500元,至於依照樹藝師建議移除該樹木並補償種植其他樹木品種的費用則另需報價。此外,據「永盛園藝」表示,美城苑只有約70至80棵樹木需要進行修剪。
5.3
經討論後,管理委員會議決通過接納「永盛園藝及樹藝有限公司」報價港幣$98,000元以進行全苑修樹。
6. 商討及議決升降機維修工程事宜
6.1 管理處報告,逸城閣37號升降機受咸水弄濕,引致控制箱跳掣、燈壞、抽氣扇壞、鋼纜受潮,需予停機待修,而維修費報價原為港幣$293,918元,經本苑保險公司之公証行跟「迅達升降機(香港)有限公司」商討後,現時維修費為港幣$266,000元。 公証行已回覆,法團需付墊底費為維修費之15%,即支付港幣$39,900元,餘額由保險公司承擔。
6.2 是次會議上,管理委員會一致同意盡快進行維修逸城閣37號升降機工程。
7. 商討及議決園藝服務合約事宜
7.1管理處報告,美城苑園藝服務合約將於2014年11月30日屆滿。現時的保養承辦商為「植生花園有限公司」,該公司提出有意續約1年,該公司提出每月服務費由港幣$13,500元增加至每月港幣$15,000元 (上調11.11%)。
7.2 經討論後,管理委員會議決同意和「植生花園有限公司」以每月服務費港幣$13,500元續約ㄧ年,合約期由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
8. 商討及議決供水系統保養服務合約事宜
8.1 管理處表示,美城苑三座大廈供水系統保養服務合約將於2014年11月30日屆滿,現時的保養承辦商為「友達工程服務公司」,服務費為每月港幣$3,000元。「友達」每月一次到本苑三座大廈檢查食水泵和咸水泵,檢查得不夠仔細,且水泵維修需外判予承辦商進行。管理處建議,由駐本苑持電牌技工定時檢查各水泵及控制箱,以省卻此項保養費用。
8.2 鄧主席表示,本苑技工可每天檢查水泵,比每月檢查一次更有效用。鄧主席建議,管理委員會可每月撥港幣$1,000元給技工作為額外津貼以作檢查水泵和檢修水泵控制箱的工作。
8.3 管理處補充,本苑各座的水泵已使用多年,水泵年期甚久而需陸續更換。保養承辦商「友達工程」每月到本苑檢查一次的報告都是建議進行大修或更換全新的水泵,其作為保養公司的作用已經不大。而管理處日後會做足有關技工檢查水泵的工作和記錄。
8.4 是次會議上,管理委員會一致議決通過停用供水系統保養服務,並議決同意由管理處駐本苑持電牌技工定時檢查各水泵及控制箱,每月向該技工發放港幣$1,000元巡查檢修津貼。
9. 商討及議決財務審查小組提出之各項事宜
9.1 司庫報告,截止2014年9月30日,中國銀行的存款結餘為港幣$431,053.33元;恒生銀行的存款結餘為港幣$1,688,497.63元; 交通銀行的存款結餘為港幣$22,547,798.64元;以上三間銀行的總存款為港幣$24,667,349.6元。
9.2 2014年7月份收支表已張貼於各座大堂佈告板,7月份盈餘為港幣$284,400.25元,而在本年度4月至7月之管理費營運盈餘為港幣$748,037.79元。
9.3 司庫向管理處查詢,第七屆管理委員會的銀行戶口簽署樣式處理進度。管理處表示,早前已把有關填妥的銀行表格交到「恒生銀行」、「中國銀行」及「花旗銀行」,至於「交通銀行」則已派員在8月22日晚上到會址為法團辦理有關手續。不過,在中國銀行戶口改簽署式樣事宜有延誤,因中國銀行大圍分行在本年10月23日表示從本年9月份開始,申請表格有新版本修訂,故未能處理法團在本年8月使用的表格,該銀行要求主席與及五位獲授權簽署銀行文件的委員再次抽空在本年11月15日前到中銀分行簽署由該行備妥的新表格,否則便需從新申請有關手續。
10. 商討及議決維修工程監察小組提出之各項事宜
10.1管理處報告,最近已完成工程有7項更換污水喉管及更換2段消防喉管的工程。另外,暉城閣兩台沖廁水泵先後出現故障和損壞,而該兩台水泵已使用多年,經檢查後,有需要重新購置更換,管理處已向供應商作出訂購,惟生產需時,預計完成更換暉城閣沖厠水泵需時約2至3個月後。另外,經檢查亦發覺貴城閣和逸城閣的沖厠水泵也嚴重老化,故建議稍後將逐步安排更換沖厠水泵,確保向各業户單位正常供水。
11. 商討及議決環境衛生監察小組提出之各項事宜
11.1 管理處報告現時的清潔人手情況,除了暉城閣有一名清潔員工正放取工傷假期,目前合共有10.5名清潔工。就聘請清潔員工,管理處表示,在本年九月份曾在東方日報刊登招聘清潔員工廣告五天,支出費用為港幣$575元,而本年十月開始暫不需要在報章刊登招聘廣告,但會持續在勞工處刊登招聘廣告。
12. 商討及議決保安事務監督小組提出之各項事宜
12.1 小組組長鄭小姐查詢保安員人手不足情況。管理處表示,日更仍欠一名大廈副主管,夜更欠ㄧ名高級管理員,就聘請保安員,除報章外,管理公司會於勞工處繼續刊登招聘廣告。
12.2 小組組長鄭小姐關注天氣日漸轉冷,查詢各保安員更換冬季制服的安排。管理處表示,冬季制服已經訂購好,預計本年十一月中前更換。
13. 商討及議決文娛康樂策劃小組提出之各項事宜
13.1 管理處報告,沙田區議會秘書處來函邀請本屋苑法團提交2015-2016年度區議會撥款申請,該撥款可供舉行促進居民的社區精神及歸屬感的活動,有關活動必須在2015年4月至2016年2月10日期間舉行。撥款申請表必須在2014年11月28日(星期五)下午六時或之前交回沙田區議會秘書處。
14. 商討及議決資訊宣傳策略小組提出之各項事宜
14.1 鄧主席表示,在大堂電視所播放供住户觀看的社會時事資訊是「香港電台」及「無線電視」的新聞片段,並沒有經過刪剪或任何管委會的個人意見在內。
15. 商討及議決紀律檢察執行小組提出之各項事宜
沒有事項提出討論。
16. 管理公司報告事項
16.1 法團於2014年8月之其他收入為港幣$ 23,625.40元,而在2014年9月之其他收入為港幣$15,803.70元。
16.2逸城閣26樓某單位結欠2014年1月至10月份管理費包括行政費及利息合共港幣$4,655.60元,小額錢債審裁處已裁定該單位需要繳交所欠費用,但該單位至今仍未繳費,法團已委聘律師行安排註契的程序。
16.3 暉城閣27樓某單位在露台僭建冷氣機的個案,該單位仍未清拆露台僭建的冷氣機且未繳交港幣$1,500元的律師信費用。是次會議上,管理委員會同意委聘律師行向該單位發出禁制令,細節安排由管理處跟進。
16.4 暉城閣19樓某單位違反大廈公契在單位飼養狗隻,吠聲在夜間及深夜時分對其他樓層單位住戶造成滋擾,管理處最近已發出共三次通知信以知會該單位業主處理,惟吠聲滋擾仍持續。是次會議上,管理委員會同意按既定程序向該單位發出最後通知,限時十四天內處理,否則將向該單位採取法律行動,先發出律師信,限時7天內處理,細節安排由管理處跟進。
16.5 錦龍苑業主立案法團將於2014年11月7日到訪美城苑業主立案法團,以汲取美城苑大維修的經驗。上次會議,管理委員會已同意歡迎該苑法團到訪。
16.6 為節省電力及避免大堂風扇因二十四小時長期開動而勞損,管理處已安排由10月13日開始在深夜時段(凌晨一時至凌晨五時)關掉風扇。
16.7 水務署流動展覽車於2014年10月9日(星期四)上午10時至下午6時停泊在美城苑暉城閣對出球場,為用戶登記參與「齊來慳水十公升」運動。
16.8 於2014年9月30日至10月6日,「香港中華煤氣公司」到訪美城苑三座大廈的煤氣客戶,進行每18個月的定期安全檢查。
16.9 美城苑已參與由沙田區防火委員會(沙田民政事務處轄下委員會)主辦之「防火安全齊參與2014-2015」活動,消防處將派員於本年11月27日(星期四)上午11時30分到美城苑廣埸派發防火宣傳單張。
16.10「中華電力有限公司」向美城苑管理處發出暫停電力通告,因「中華電力」需要在暉城閣變電站進行更換高壓電掣工程,暉城閣將於2014年12月29日(星期一)上午10時至下午4時30分暫停電力供應,停電範圍影響整幢暉城閣,停電涉及所有住宅單位。
17. 續議事項
沒有續議事項討論。
18. 其他事項
沒有其他事項討論。
會議於晚上10時45分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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