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業主大家好:
法團在11月1日 星島日報登報公開招標承辦本苑管理服務合約,有關合約內容,現正在本苑各座大堂公開展示。
是次登報公開招標承辦本苑管理服務合約,是本法團自【康業服務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在2011年自行請辭以來的第二次,大家現在所見的招標書內容與2011年的完全一樣。此標書內的條款是當年法團查閱了【康業】合約條款,發覺是不利本苑業主權益下,因此而自行制定現在的條款。
前【康業】合約條款與法團制定的條款最大分別之處有以下數點
A> 進場時要法團存放一佰萬現金到【康業】名下戶口,以作日常營運支出保障,此條款取消了,現在條款是,屋苑日常營運支出由管理公司先墊支再按月向法團收取。
B> 一切收益包括管理費是存入【康業】名下戶口,現在條款是,一切收益包括管理費是存入法團名下戶口。
C> 增加條款,管理處支出金額超越$500元以上必須得法團審批。
D> 屋苑每月固定支出,前由【康業】名義交付,改由法團開支票給管理公司交付。
E> 增加條款,管理公司必須向法團提供駐屋苑各級員工之實際薪酬。
附註:(【康業】因以私隱為由不願提供E>項自行請辭)
除了以上數點外,法團制定的合約,增加了多項合理保障業主權益的條款,請參閱大堂張貼或上網查閱合約條款。
各位業主,【康業】當年請辭離開美城苑時的經理人酬金比現在【柏齡】的高出5倍,當年【康業】的管理合約,每月費用比現在2016年【柏齡】尚要高,因此,當年的每月收/支已出現負數(虧損)若此下去必加管理費無疑。
【柏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自2011年經過法團登報公開招標,中標接管本苑管理事務後,均有按照該新合約條款辦事,唯獨在這6年來,實施合理管理手段和推行與時並進的政策時,經常受到本苑部份人士不停滋擾和破壞,製造很多麻煩,你有你建設,他有他破壞(將屋苑密碼寫出來)-(屎尿倒入垃圾桶)-(把衊物粘在閘門把手)-(塗花現在正進行的簽名冊)等,管理員經常無故被指罵,管理員無法安定長久在美城苑服務,這樣對管理屋苑實在是十分困難的,令到不明白事件背景的業戶,感覺管理行為跟不上,產生情感上對管理公司的不滿!有意見認為,【柏齡】滿約後,應該公開招標,希望法團從回標公司中審視其回標價錢和公司背景,交即將舉行的業主大會上投票選擇管理公司,因此
法團已在11月1日 登報公開招標承辦美城苑管理服務合約,而該合約內容與2011年的一樣。
如各位業主對上述事宜有任何意見,歡迎大家具名及單位,以書面提供給法團參考,意見箱設在各座大堂,截止提交日期在2016年11月20日。
美城苑業主立案法團
第七屆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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