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城苑大廈維修及翻新工程
《工程監察小組第53次會議紀錄》
日期: 2016年9月9日 (星期五)
時間: 晚上8時30分
地點: 美城苑逸城閣地下法團會址
主持: 潘樹榮小組主席
出席: 鄧耀榮法團主席 黃高文法團秘書 鄭蓮冰法團司庫 陳景文法團委員
梁潔芳法團委員 古玉霜法團委員 劉志文小組成員
柏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殷秀珍 李志威
博德工程顧問有限公司:高永恆 曾偉傑(缺席) 王雪怡
「博德」匯報,早前已提交健煒執修各項室內工程缺陷項目,並將於下星期派員到場再跟進「健煒」執修後狀況。另有關36號升降機內部裝飾工程方面,「博德」匯報,已獲「健煒」通知按升降機公司「迅達」要求已大致完成工程項目,尚待健煒與升降機公司「迅達」研究升降機機廂內緊急燈之安排後便可完工,預算下星期會完成機廂內緊急燈之安排。當完成緊急燈安排後,會由升降機公司「迅達」再作驗收36號升降機於裝修後已符合法例要求及安全,以向機電工程署申報,需時約14天。根據「健煒」回覆,由於展開工程前升降機公司「迅達」未有進行36號升降機負載重量測試,遂引致工程後之負載量差距額大,故「健煒」已向升降機公司「迅達」提供所有工程前後新舊物料重量比較之估算,並計算機廂重量應沒有超出原有重量150KG,現待「迅達」與「健煒」繼續跟進。
另「博德」匯報,於2016年8月31日 「健煒」於未經許可情況下擅自拆走本苑設於緊急車輛通道之3套鉛水消防鐵閘一事,經「博德」與「健煒」事後跟進了解後,回覆表示「健煒」曾收到「房屋署獨立審查組」對上述3套鉛水消防鐵閘在可能阻礙緊急車輛通道一事存有意見,並發出警告信予「健煒」,通知有關跟進消防鐵閘事項仍未解決,有可能會向「健煒」作出檢控,猜測「健煒」恐怕得罪「房屋署獨立審查組」情況下,遂將大廈3個消防閘暫時拆走,待獲「房屋署獨立審查組」審批妥當後將會免費將閘門重新安裝上述3套鉛水消防鐵閘。
為此,法團已於2016年8月28日 已回覆信函致「博德」,以確實大廈設有24小時保安員當值,「博德」已把法團信轉交到「房屋署獨立審查組」。但近日又再收到「健煒」匯報與「房屋署獨立審查組」之電話對話中提出新所要求,法團需再次補充書面回覆,以確認上述3套緊急車輛通道路有提供24小時CCTV保安系統安排。
鄧耀榮法團主席表示,法團從未收到「房屋署獨立審查組」給信予法團提出要求。「博德」回覆,由於申請上述加裝鐵閘工程之申請人為承辦商「健煒」,故「房屋署獨立審查組」遂直接向申請人「健煒」提出各項書面要求及跟進回覆。
鄧耀榮法團主席表示「房屋署獨立審查組」就上述3套消防閘向「健煒」所提之要求,不上鎖、24小時保安、CCTV等並非是違例事,全部是本苑日常運作要求,那並非「健煒」權力範圍可做到的,「房屋署獨立審查組」向「健煒」提出真不知所謂,唯一解釋是給壓力「健煒」,讓「健煒」早日拆除消防閘一了百了,少點收到投訴。鄧主席問「博德」怎樣可以幫助本苑解決此事件?「博德」回覆此工程項目由「健煒」向申報政府部門,因此要求解決問題同樣通知「健煒」。而顧問公司書面確實所有資料,保障「健煒」及屋苑利益。
鄧耀榮法團主席表示,法團早前書面向「博德」查詢消防閘是否符合現時法例要求及程序?「博德」於工程展開後有否監察整項工程?「健煒」於工程展開前有否向政府部門作出申請等程序?「博德」回覆,外圍鐵閘工程屬小型工程第二級別(外圍鐵欄)及第三級別(鐵閘門),根據建築物(小型工程)規例之指引,小型工程第二級別需於工程展開前7天由承辦商負責向屋宇署之獨立審查組提交通知,並於收到工程展開通知確認信後,才展開有關工程;而小型工程第三級別需於工程展開後14天內申報完工。「博德」表示,「健煒」於整項工程展開前及工程完結後亦有向相關政府部門提交文件,是項工程已符合現行法例要求進行。
有委員詢問,屋宇署有沒有書面通知「健煒」外圍圍欄或鐵閘門工程存有問題?「博德」回覆,曾收到「健煒」匯報,只有屋宇署確認收到提交申請文件及要求補充個別文件,如施工圖等工程,沒有收過說外圍圍欄存有問題的文件。
有委員詢問「博德」是否知道在完成外圍鐵閘門初期,有政府部門曾要求「健煒」將消防鐵閘門入口闊度加大?「博德」表示不知道。委員補充表示,「健煒」當時已應政府部門要求於當日曾將消防閘門拆除及加闊入口闊度,這反映了政府部門對本苑外圍鐵閘工程已有了解及知道有地方出現不合規格地方,經加闊鐵閘及高度不超過2米 後應已符合法例要求,但近日又再收到政府部門提出新要求需要保安員及監測系統24小時監察消防出入口,此情況使法團無法知道是項工程在日後會否不定期再收到政府部門提出工程項目不同意見,使法團無所適從。「博德」表示是次事件比較不尋常,一般第二級小型工程是不需要審批,為何政府部門會不定時提出要求,顧問公司需要尋找原因及需要確實工程不會再次發生同類事件,當然需要與「健煒」了解所提交政府部門之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鄧耀榮法團主席表示早前曾親自致電田心消防處詢問,並獲田心消防處回覆表示,收到眾個投訴指本苑外圍消防閘是違例加建工程,遂派員到場查看並向房屋署了解,結果確認外圍消防閘未有違反消防條但消防處卻憂慮上述消防閘門鎖上時會影響緊急車輛出入,因此,建議法團不上鎖消防閘門,聽過「健煒」表示「房屋署獨立審查組」亦曾向「健煒」表示,收到眾多投訴者(包括區議員等),同樣投訴本苑外圍鐵閘違例加建,但法團存有疑問,外圍消防鐵閘屬美城苑資產,為何法團從未收過任何政府部門發出通知有關消防閘違例之信函?根據「健煒」收到「房屋署獨立審查組」信件內容,要求「健煒」確保各消防閘門不可以上鎖及24小時保安員監管,均並非「健煒」可處理問題,故認為「房屋署獨立審查組」發信予「健煒」是不合理,要是有違例應各法團提出。
鄧耀榮法團主席補充表示,管理處亦已於2016年8月30日 收到「健煒」電郵通知將會在2016年8月31日 拆卸本苑消防鐵閘,顧問公司有沒有收過「健煒」通知及拆卸消防閘行動是否妥當?「博德」表示,沒有於事前收到「健煒」通知及認為「健煒」未收到法團或顧問公司同意情況下擅自拆走消防鐵閘是不妥當的。「博德」亦已於2016年8月31日 去信「健煒」對上述行為作出書面解釋。
鄧耀榮法團主席表示,法團得到本苑業戶支持,原因是做事一向守法,不會做出任何違反法例事情,在外圍消防鐵閘工程事件上,法團在工程前曾發信詢問「房屋署獨立審查組」,回覆高度只要不超過2米是沒問題外而沒有其他意見;工程前後已由「健煒」及「博德」遵照香港法例要求程序通知相關政府部門。而是次「健煒」未經法團或顧問公司同意下自行拆走消防鐵閘,導致有本苑業戶誤會法團做事不依法例,影響法團聲譽,這是不可以接受的。
鄧耀榮法團主席詢問,「房屋署獨立審查組」的信件內,有沒有要求「健煒」在2016年8月31日前拆走消防鐵閘?或有沒有列明,如「健煒」不拆走消防鐵閘立即受到檢控?「博德」回覆「房屋署獨立審查組」信件沒有列明時間限制,信內只表示如不拆走消防鐵閘可能受到檢控。
鄧耀榮法團主席表示,大廈需按時提交文件予房協以申領大廈維修公共地方津貼,故要求「博德」下星期提交大廈部份已完成及驗收妥當之工程項目文件連相關証書及相片予法團查閱,讓法團按時交付給房協支取該120萬資助,此事務必在下星期處理,否則過期交房協失卻資助責任是顧問公司要負,因為合約有定明。另有委員表示,在大廈維修及翻新工程合約上,已明確列明『工程期限為180個工作日(不包括星期日、公眾假期、雨水天及非承建商能控制的情況。)』要求於下星期內提交自上述整項工程展開至2016年8月31日 期間,統計所有工作日數及列明各項不包括工作日數計算範圍之原因,以便轉交法團審核。
晚上10時30分,潘樹榮小組主席宣佈會議完畢,下次會議在9月23日 晚上8時30分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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