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一些人形容為勞民傷財的產物

被一些人形容為勞民傷財的產物
舊貌變新顏

2015年9月25日 星期五

: 2015年9月25日工程監察小組第十次會議紀錄

美城苑大廈維修及翻新工程
《工程監察小組第十次會議紀錄》
日期:  2015925(星期五)
時間晚上830
地點美城苑逸城閣地下法團會址
主持鄧耀榮法團主席
出席黃高文法團秘書  鄭蓮冰法團司庫  葉建光法團委員 古玉霜法團委員  梁潔芳法團委員 
陳景文法團委員 謝志成小組委員  區其雄小組委員 劉志文小組委員
柏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劉偉華 李志威
博德顧問公司王雪怡
健煒建築有限公司: 江振文 江啟達 梁嘉賢
法團主席鄧先生表示,由於工程監察組主席潘樹榮先生今天有事請假,由他代主持今天會議。
工程承辦商健煒江先生匯報,貴城閣及逸城閣的油漆工程仍在進行中,暉城閣打鑿工程需要翻執 ;貴城閣,逸城閣換渠工程仍在進行。 逸城閣的走廊公眾燈更換工程正在進行當中 ; 至於更換消防門的工程,物料已送到本屋苑。
顧問公司王雪怡小姐表示,在上星期已有同事檢驗了暉城閣石屎工程,與及各座的油漆工程。當中打鑿工程有部份地方實要再跟進,但王小姐認為打鑿的工序的合符標準。
鄧耀榮先生提出,既然顧問公司有專業知識去確認工程符合標準,法團會專重顧問公司的決定。 假如有一天,如果有人提出實質証據,証明顧問公司有失職之嫌,不排除會訴之法律。 但鄧先生再次強調,所有指控,言論都要有實質的証據。
鄧耀榮先生亦表示,在大維修期間,每星期的會議是讓顧問公司和承辨商意識到工程小組對工程的重視,而並非刻意針對顧問公司或承辨商。 法團既然聘請了顧問公司作監察承辦商,應該是承辦商向顧問公司匯報,工程小組如有查詢、意見,應聯絡顧問公司,個別委員不應私下質詢顧問公司或承辦商,委員有意見應在會議上公開提出方為妥當。顧問公司和承辨商雖然是在本苑工程上賺取利益的商業行為,但同時應被視為合作伙伴並非上級下屬關係來對待,在工程事件上是有商有量,不要輕易出言指責,這樣才會對整個工程有好處。
區其雄先生表示他每日都有巡視工程。 他認為工程不符合標準,顧問公司在驗收上有失職之嫌。 但王雪怡小姐表示有同事經常到場查視,仔細檢查。 而健煒江振文先生亦表示,區先生如有質疑,應提出實際証據去証明,而並非他個人的意願就是事實。
鄧耀榮先生亦表示,區先生認為承辦商的工作不符合標準,而 顧問公司和承辨商說已依照標書標準 在現時各持已見下不會有結果的,凡事需要提供合理的證據。法團聘請顧問公司是因為他們是一個被香港政府承認的專業組織,由顧問公司憑其專業資格去確認的驗收証明書被受承認的可信性很難有所質疑。區先生認為工程不符合標準,顧問公司在驗收上有失職之嫌的說法,將在此會議上紀錄存案。

會議上健煒再次提交兩個牆身磚的樣板,一個是白色的,一個是啡色的,是在承辦商在內地找廠家,特地去燒製。 經檢視過後,委員認為白色的那個磚板與現時牆身的近似,一致接納 ; 反之啡色的因為同現時顏色差太遠,不能接納。 承辦商認為他們已盡力去尋找樣板。 此工作太花時間,且未必有公司願意去做,希望委員可以體諒,去接納啡色的樣板。但委員為保障居民利益,要求承辦商去找廠商再次燒製,調較顏色,在兩個星期內提交樣板予工程小組參考。

區其雄先生在會上介紹一間公司訂造牆身磚予承辨商。 至於紙皮石,將已鑿開的紙皮石修割成正方/長方形,一幅過,感覺上比較整齊,承辨商未有答應。   同時,貴城閣的牆身磚板承辦商尚未提交,委員希望承辦商內提交。 
至於地下大堂牆身磚同地面磚,承辦商表示室外部份可以採用同款室外磚。大堂翻新工程預算在10月中開始。
就維修涼亭工程方面,因為個別涼亭太霉爛,所以建議拆除,舖回地面。 至於那個涼亭需要拆除,工程差價方面會補做什麼工程,工程小組未有定案,在較後時間再作商討。
至於外圍圍欄工程,委員與承辦商之前實地視察有關位置。 至於向屋宇署入則的工作,由承辦商負責。 健煒江振文先生表示會儘快出圖,向屋宇署作出申請。
鄭蓮冰女士提示顧問公司尚未提交關於遊樂場工程的聲明及文件,要顧問公司儘快提交。
鄭蓮冰女士表示,之前法團表示拆出來的廢料不再需要,所以承辦商找了駐場清潔員工去清理。1可是此舉卻引致個別清潔員工,因為賣舊喉廢料的利益而爭吵,查該些廢料應屬法團資產,變賣利益應歸屋苑。 經商討後,法團會取回所有純金屬的廢料去變賣,利益撥入屋苑收入。
晚上10:15PM,鄧耀榮法團主席宣佈會議完畢,下次會議在102日晚上9時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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