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一些人形容為勞民傷財的產物

被一些人形容為勞民傷財的產物
舊貌變新顏

2015年7月24日 星期五

2015年7月24日《工程監察小組第二次會議紀錄》

美城苑大廈維修及翻新工程
《工程監察小組第二次會議紀錄》
日期:  2015724(星期五)
時間晚上830
地點美城苑逸城閣地下法團會址
主持大維修工程監察小組主席潘樹榮
出席鄧耀榮法團主席  黃高文法團秘書  鄭蓮冰法團司庫  古玉霜委員  葉建光委員
       梁潔芳法團委員  陳景文法團委員  梁子暉法團委員  劉志文居民  區其雄居民
柏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黃志凌
博德顧問公司:  王雪怡  馬偉豪
健煒建築有限公司: 江啟達  江振文  李卓明  梁嘉賢
經徵詢與會人士後,一致通過上次會議紀錄。
工程承辦商健煒江先生匯報,在開始工程初段,已在各座的樓梯及走廊找出需要維修的位置,並已開始鑿除及清走鬆浮的牆磚石屎,日前要求在地盤安裝水喉讓員工收工後洗手和洗衣服,管理處已作出了安排,並加裝了獨立水表,用水的費用會按合約所定由工程承辦商支付。
顧問公司稱,該公司的監工在這段期間抽查了三座的樓梯,但未檢查走廊大堂等的位置,初步發現遺漏沒有定位的位置,A座共有約50多處、B1-8翼梯位置有30多處、9-16翼梯位置有30多處、17-24翼梯位置有30多處,C座的1-8翼梯位置有50多處、9-16翼梯位置有20多處、17-24翼梯位置有30多處,因此已在該些位置監工已補上定位,健煒是需要做回。健煒在B座正打鑿中,現待健煒把打鑿後所拍攝照片交回顧問公司,然後會檢查,現在室內石屎維修部份的檢查,在這兩星期內是做了以上工作。在物料審批上,健煒已把資料交到顧問公司,並已電郵給管理處和法團。有關出路指示燈的樣板已安裝在B33樓讓法團查看,和防火門面板顏色需要法團早日審批確定款式。鄧主席建議會後委員到B33樓現場查看,和選出防火門面板顏色後,在下星期一至二內把決定交顧問公司,大家同意上述建議。
鄧主席將法團與顧問公司簽訂合約內,其中有關顧問公司派駐本苑監工職責範圍,講述給與會各人知道,讓各人共同監察顧問公司派駐本苑的監工有否履行合約訂下的要求。合約訂明,顧問公司派駐本苑監工姓名尹建國先生,每星期不少於三日到本苑監督工程,在工程高峰期內每日到本苑,監工職責包括:跟進投訴、工地安全、工程進度、用料施工規格等。
鄧主席向與會各人稱,710日會議上指顧問公司曾偉傑先生沒有按合約訂明每星期出席工程會議,經顧問公司澄清指出,合約是訂明每14日出席工程會議,因此在此更正,並收回對顧問公司就上述事件的批評。

晚上9:30PM,大維修工程監察小組主席潘樹榮先生宣佈會議完畢,下次會議在731日晚上8:30時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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