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城苑業主立案法團
第七屆管理委員會第二次會議記錄
地點:美城苑業主立案法團會址 ( 逸城閣地下 )
出席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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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耀榮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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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管理委員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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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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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樹榮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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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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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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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高文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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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管理委員會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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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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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蓮冰女士
陳潮盛先生
陳景文先生
葉建光先生
古玉霜女士
賴潤霞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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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管理委員會司庫
第七屆管理委員會委員
第七屆管理委員會委員
第七屆管理委員會委員
第七屆管理委員會委員
第七屆管理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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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庫〉
〈委員〉
〈委員〉
〈委員〉
〈委員〉
〈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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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邀出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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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曉樑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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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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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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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志凌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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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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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物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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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兆基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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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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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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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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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德工程顧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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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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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德工程顧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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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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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德工程顧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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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席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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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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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管理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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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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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潔芳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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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管理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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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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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程:
(1) 通過上次會議記錄
(2) 商討及議決第一次大維修工程保固期跟進事宜
(3) 商討及議決第二次大維修工程顧問服務及籌備工程事宜
(4) 商討及議決委任管理委員會秘書
(5) 商討及議決大廈保安系統保養服務合約事宜
(6) 商討及議決財務審查小組提出之各項事宜
(7)商討及議決維修工程監察小組提出之各項事宜
(8)商討及議決環境衛生監察小組提出之各項事宜
(9)商討及議決保安事務監督小組提出之各項事宜
(10) 商討及議決文娛康樂策劃小組提出之各項事宜
(11) 商討及議決資訊宣傳策略小組提出之各項事宜
(12) 商討及議決紀律檢察執行小組提出之各項事宜
(13) 管理公司報告事項
(14) 續議事項
(15) 其他事項
(一) 是次會議由副主席潘樹榮先生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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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上次會議記錄出席委員一致議決通過上次會議記錄。
2 商討及議決第一次大維修工程保固期跟進事宜
2.1 管理處報告,就跟進第一次大維修保固期需執修個案,工程承辦商「金輝營造」仍在處理中,對於有部分單位未能配合預約視察的安排,管理處已致函通知該些單位回應揀選從本年8月28日、29日或30日的任何一天的指定時間,容許管理處和「金輝營造」的人員到訪單位,以視察所申報的執修或滲漏項目。管理處表示會繼續跟進。
3 商討及議決第二次大維修工程顧問服務及籌備工程事宜
3.1管理處報告,大廈維修及翻新工程承辦商預審招標廣告已於本年8月5日在東方日報刊登,並已於本年8月12日下午六時截標。當天在管理委員會委員見證下開標,共收到22間承辦商回標。
3.2是次會議上,工程顧問公司「博德」向管理委員會提交勘察報告、預審承辦商 分析報告,及大廈維修和翻新工程招標書。「博德」代表簡述各座大廈樓層石屎維修、防煙門改善、樓層升降機門翻新、地下大堂翻新和加裝圍欄工程等。
3.3「博德」按其建議的承辦商預審準則進行評分,從22間預審回標的承辦商中,建議得到評分達75分或以上的承辦商,可獲工程標書和落標資格的承辦商有9間。「博德」各代表於晚上九時四十分離開。
3.4 經討論後,管理委員會議決通過向該22間承辦商發出工程招標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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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討及議決委任管理委員會秘書4.1 是次會議上,管理委員會議決通過委任本屆委員黃高文先生為第七屆管理委員 會秘書。
5.1管理處報告,美城苑閉路電視及對講機系統保養服務合約將於2014年8月31日屆滿。現時的保養承辦商為「易達電子工程有限公司」,該公司表示已多年未有調整服務費,故提出有意續約2年,該公司提出每月服務費由港幣$1,500元增加至每月港幣$1,750元。
5.2 司庫鄭小姐表示,「易達」每個星期六到本苑進行例行檢查,合約服務包括檢查各座大堂按門密碼鎖、智能卡系統及公共天線,如需緊急維修,每次收費為港幣$600元正。司庫建議,管理處與「易達」商討及調整新合約的條款,增加免費緊急檢修的次數;細節由管理處跟進。
6 商討及議決財務審查小組提出之各項事宜
6.1 司庫報告,截止2014年7月31日,中國銀行的存款結餘為港幣$264,188.23元;恒生銀行的存款結餘為港幣$1,510,882.12元; 交通銀行的存款結餘為港幣$22,531,403.54元;以上三間銀行的總存款為港幣$24,306,473.89元; 其中的一百九十多萬港幣為管理費按金。
6.2 司庫查詢,第七屆管理委員會的銀行戶口簽署樣式處理進度。管理處表示,早前已把有關填妥的銀行表格交到「恒生銀行」、「中國銀行」及「花旗銀行」,至於「交通銀行」已派員在8月22日晚上到會址辦理有關手續;另外,授權委員可從8月25日開始到「中國銀行」簽署文件。
7 商討及議決維修工程監察小組提出之各項事宜
7.1管理處報告,最近已完成工程有更換污水喉管及消防喉管的工程; 另外,美城苑已完成了消防裝置的年檢,現正等待有關年檢的報告,以便了解需要跟進及維修的項目,而「榮記」獲承判了大修暉城閣地下一號咸水泵的工程,稍後將清洗各座的水缸。本苑兩名技工現正跟進本苑的中秋裝飾及佈置。
7.2 副主席查詢,在清洗咸水缸的期間,住戶單位仍有水供應的原因。管理處回覆可能是水尾,而管理處亦建議各住戶在清洗水缸期間應把水喉關上,以免有沙石或污垢被沖到其單位的水喉管。
8 商討及議決環境衛生監察小組提出之各項事宜
8.1 委員葉先生反映,逸城閣近期的清潔情況不理想,而倒垃圾的時間亦延遲了。管理處回覆,現時負責逸城閣的清潔有三名員工,當其中一名放取例假,人手可能出現緊張的情況。管理處表示,除了暉城閣有一名清潔工正放取工傷假期,目前合共有10.5名清潔工,就聘請清潔工,管理處會繼續在報紙刊登招聘廣告。
8.2 小組組長古小姐查詢,各座地下的環保回收筒會否更換。管理處表示將會作出安排,此外,並將會在每座地下加設多一個玻璃樽回收筒。
8.3 經管理委員會商討後,一致表決通過,由2014年9月1日起,清潔員工每月工資調升至月薪$8700元
9 商討及議決保安事務監督小組提出之各項事宜
9.1 小組組長鄭小姐反映,保安員人手不足,有替位保安員的質素欠佳。管理處表示,日更仍欠一名大廈副主管,夜更欠兩名保安員,就聘請保安,管理公司會於勞工處刊登招聘廣告,以增加成效。
9.2 小組組長鄭小姐反映,某些保安員的制服不整齊。管理處回覆,會了解情況並訓示各保安員。
9.3 小組組長鄭小姐提議更換大堂保安員的座椅,因為每天廿四小時使用,並建議購買質素較佳的座椅。管理處表示,正在找公司報價,預算訂購三張座椅擺放到各座管理員櫃位處。
9.4
委員葉先生提問,之前在逸城閣大堂無理辱罵及多天內數個電話滋擾保安員的業
戶的行為是否有改善。物業經理回覆,該情況已停止,但會繼續觀察留意。
10 商討及議決文娛康樂策劃小組提出之各項事宜
10.1中秋晚會將於本年9月6日星期六晚上八時至十時在美城苑中央廣場舉行, 當晚有攤位遊戲、猜燈謎,和爆谷及棉花糖免費供應。兩小時不停提供爆谷及棉花糖由承辦商派人手負責,費用為港幣$2,800元。
10.2就建議舉辦秋季旅行,以及了解有關申請沙田區議會的贊助,由管理處協助跟 進。
10.3 鄭司庫指出,中秋晚會活動的全部經費,均不需動用本苑儲備一分一毫,全部
均由贊助商撥款資助。
11 商討及議決資訊宣傳策略小組提出之各項事宜
沒有事項提出討論。
12 商討及議決紀律檢察執行小組提出之各項事宜
沒有事項提出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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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公司報告事項
13.1 法團於2014年6月之其他收入為港幣$10,294.70元,而在2014年7月之其他收 入為港幣$8,653.10元。
13.2 逸城閣17樓某單位欠繳本年2月至4月管理費合共港幣$1,760元,在管理處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前,該單位已繳清上述有關費用。而逸城閣26樓某單位,欠2014年1月至8月管理費包括行政費及利息合共港幣$3,504.5元,小額錢債審裁處已裁定該單位需要繳交費用,由於該單位至今仍未繳費,管理處已聯絡了律師安排釘契的程序,費用大約港幣$4,000元。管理委員會同意按既定程序進行釘契。
13.3 關於僭建個案方面,逸城閣8樓某單位在外牆僭建了兩部冷氣機,因業戶懷孕並承諾拆除僭建物,已獲批延期至2015年3月31日前清拆,而該單位亦繳交了港幣$1,500元的律師信費用。
13.4 暉城閣27樓某單位在露台僭建冷氣機的個案,該單位仍未繳交港幣$1,500元的律師信費用,當管理處再巡查時,發現該單位把露台的冷氣機移入了室內,管理處表示需進一步視察及追討律師信費用。
13.5 主席收到一封來自28樓某單位的電郵信件,提及其單位收到管理處發出的一封信函,要求清拆冷氣機,該業戶表示保留一切法律追究的權利,該業戶指,法團一直沒有就逸城閣及暉城閣安裝冷氣機的位置作出清晰的定義,要求法團去信到房屋署獨立審查組作出查證,請法團正視有關的問題。
主席表示已初步回覆了該位業戶,並夾附了一封房屋署獨立審查組對美城苑僭建物定義的信件給該業戶參考,由於該業戶其反映的內容已超越了法團的範疇,加上該業戶提及保留一切法律追究的權利,法團會慎重處理此投訴及清晰回覆,並奉勸業戶先徵詢法律意見,請該業戶向律師提醒,就此問題,法團對執行大廈公契及建築物管理條例是否有約束力。
主席再回覆該位業戶,指房屋署獨立審查組的信件提到,在外牆的冷氣機支架在未獲建築事務監督批准及同意前便進行工程,或沒有按照小型工程的監管制道下來簡化規定去進行的話,便屬僭建物。根據屋宇署現行僭建物的執法政策,如該等現存的冷氣機支架不符合屋宇署有關設施的範疇,便屬於需要即刻處理的類別,該組會發信清拆該等僭建物。另一方面,該組會每年在各區挑選多座居者有其屋的屋苑及租者置其屋的樓宇展開大規模行動包括清拆外牆的僭建物,而美城苑是這次行動的目標樓宇,該組將對美城苑展開大規模的行動。
附註: 就著上述事件,業戶的來信和主席的回覆,均放到法團網頁上,各位業戶可登入以下網頁查閱。Maysing43.blogspot.com
14 續議事項
沒有事項提出討論。
15 其他事項
15.1 按《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第28條規定,法團所投保的第三者保險通告已張貼在三座大廈大堂作佈告板。
15.2 美城苑已報名參加由沙田區議會主辦之第十三屆沙田區優質大廈管理比賽。
15.3 「維他奶公司」將會在暉城閣地下(近樓梯旁)擺放一部自助售賣飲品機,有關出售飲品收入的百分之三十五將歸屋苑並存入法團戶口。目前,在逸城閣地下已擺放一部維他奶公司自助售賣機,從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美城苑獲收入共港幣$15,650.60元。
15.4 董健莉議員辦事處來函申請派發「2014年8月工作報告」到各單位信箱,由於報告單張並沒有政黨宣傳,按既定程序,該辨事處需到美城苑管理處繳付港幣$1,096元行政費。管理處並會監察相關運到本苑派發的單張是否符合原先批准的單張樣辦。
15.5 沙田民政事務處傳達訊息,表示錦龍苑業主立案法團提出到訪美城苑業主立案法團,以汲取美城苑大維修的經驗。是次會議上,管理委員會同意該苑法團到訪
15.6 為節省電力及避免大堂風扇因二十四小時長期開動而勞損,管理處將會安排在晚間深夜時段關掉風扇。
會議於晚上11時20分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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